保利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或“公司”)前身为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,是由中国保利集团公司(以下简称“保利集团”)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(原名为“保利科技南方公司”,以下简称“保利南方”)于1992年9月14日在广州市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,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,000万元;1997年9月,保利南方对本公司进行增资,其中以现金增资4,959.72万元,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40.28万元,增资后注册资本为6,000万元。2002年8月22日,经中国*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国经贸企改[2002]616号文批准,由保利南方作为主发起人,联合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原名为“广东华美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”)和张克强等16位自然人,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,名称变更为“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”。2002年7月2日,经财政部以财企[2002]256号文批复,保利南方以属下的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截止2002年3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225,172,141.84元,其他股东以货币资金74,827,858.16元,按66.67%的比例折为股本,合计折成股本20,000万元,其中:保利南方占总股本的75.06%,华美集团占总股本的15.19%,自然人出资占总股本的9.75%。根据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,2005年12月本公司以截止200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,000万股为基数,每10股派发5股股票股利,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,经本次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从20,000万元增加至40,000万元,折合40,000万股。2006年3月,公司更名为“保利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”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[2006]30号文核准,本公司于2006年7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*币普通股(A股)15,000万股,每股面值1元。2006年7月31日,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,证券代码600048,股票简称“保利地产”。本次股票发行后,本公司股本增至55,000万元,折合55,000万股。2007年4月2日,公司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55,00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,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,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10,000万股。根据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《关于2007年度增发A股的议案》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[2007]202号文批准,公司于2007年8月1日增发股票126,171,593股,每股面值1元。本次增发股票发行后,本公司股本增至1,226,171,593元,折合1,226,171,593股(详见附注11)。公司的注册地址为: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29-33层。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、物业管理等。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:一级房地产开发,出租本公司开发商品房,房屋工程设计、旧楼拆迁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,室内装修、冷气工程及管理安装,物业管理,酒店管理,*和*贸易(*专营专控商品除外)。
回答者: 能笑绝不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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