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调安装遭拖延 工商局调解获退款
2025-03-03
今年11月,新郑消费者王先生在新郑市某家电城订购空调一台,价值4899元,双方当时约定付款后由商家尽快进行安装,可是过了一个多月仍不见商家进行安装。其间,王先生多次打电话督促商家为其安装空调,但商家总是以种种理由进行拖延。无奈之下,王先生于12月13日投诉至新郑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。
新郑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。经耐心调解,商家答应退回消费者王某购机款4899元。由于当时空调厂家已经调价,商家再赔偿消费者300元以弥补此期间带来的损失。王某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,并写信向新郑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表示感谢。(文/河南日报农村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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